摘要:国务院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等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这一部署标志着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从“局部突破”向“系统深化”转变,旨在通过区域性探索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国务院批复的10个试点地区虽未直接包含湖北,但荆楚大地上早已播下的要素市场化改革种子,正在为全国实践提供深厚土壤。
国务院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等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这一部署标志着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从 “局部突破”向“系统深化” 转变,旨在通过区域性探索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试点布局,经济总量占全国四分之一
本次确定的10个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和成都市。
这些试点经济发展基础好,2024年经济总量合计超过全国的四分之一,影响力大,牵引性强。
试点期限为2年,重点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大要素领域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探索。
湖北先行,要素改革积累丰富经验
湖北省虽不在此次试点名单中,但早在2021年就出台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出25条新政破解要素“错配”“低效配”问题。
湖北作为要素丰富省份,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五大生产要素领域都进行了积极探索。湖北曾明确提出:“要加强要素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在技术要素领域,湖北开展的“联百校转千果”系列活动成效显著。2020年共促成高校与企业达成645项合作意向,其中172项签订合作协议,成交总金额达4.1亿元。
土地要素,盘活存量与“标准地”出让
在土地要素配置方面,湖北探索了多种市场化路径。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累计出让“标准地”256宗,出让面积17191.93亩,占全省工业用地出让面积的17.89%。
2020年,湖北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8.46万亩、闲置土地8.42万亩,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这些经验为全国试点地区提供了参考,特别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具体实践。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田五红表示,湖北还深化产业用地出让制度改革,在开发区或其他工业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并积极探索土地精细化管理。
资本要素,构建多层次市场体系
在资本要素市场建设方面,湖北已建成“光谷联交所+全省17个市州分支机构、省联合交易集团+12个专业交易平台”两个“1+N”的市场体系。
2020年,湖北全省直接融资总额达5869.29亿元,新增境内上市公司9家,总数达到115家。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市场交易规模、引资规模等指标居全国首位,累计配额成交3.56亿吨,占全国50.8%。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严宓介绍,湖北还积极推进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公司和湖北交易场所登记结算公司等新兴交易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和创新各类交易平台服务功能。
数据要素,政务数据共享突破250亿条
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方面,湖北已基本建成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建成了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6大基础数据库和30多个专题数据库,数据量超过250亿条。
湖北省政务办副主任胡雅南介绍,湖北按照“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的原则,除涉密和敏感数据外全部实现共享,并定期更新。
湖北还先后出台《湖北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办法》,从法规层面明确了电子证照的概念及其法律效力,为数据应用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人才要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在人才要素方面,湖北注重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省人社厅副厅长董长麒介绍,湖北持续深化17年“春风行动”品牌,深化湖北劳务协作品牌和湖北劳务品牌。
2020年,全省新就业人员中灵活就业达40余万人,已占1/3强,灵活就业已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湖北还力争2021年再建成1-2家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引进和培育国际化、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湖北还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和“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发挥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和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为创业就业注入更大活力。
湖北等地的早期实践已经为全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未来两年,10个试点地区将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领域开展更具深度和广度的探索。
这些试点经验将为湖北等省份提供更多借鉴,推动各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贡献更多力量。
来源:长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