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入表后的司法场景探析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13 10:46 2

摘要:2024 年1月1日,财政部实施《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后(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数据正式作为一种资产列入企业资产管理与评估。但数据资产入表不仅仅是一种会计规制,更涉及法律保障、经济发展、生产力挖掘等综合领域,从《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

2024 年1月1日,财政部实施《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后(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数据正式作为一种资产列入企业资产管理与评估。但数据资产入表不仅仅是一种会计规制,更涉及法律保障、经济发展、生产力挖掘等综合领域,从《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4〕1号)开始探索配置公共数据资产,到各地方先行先试,允许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数据资产入表试点的多元化主体实践进程可以看出,通过其加强数据要素价值,有助于倒逼数据确权、交易流通,加速数据共享和供需衔接,充分释放数据资源的规模效益和潜在价值,丰富多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成效。司法场景作为数据资产应用起步较早领域,一直饱受数据资产界定、管理、使用争议,在此背景下,探析数据资产入表后的司法场景规范化研究,将使司法场景内认识、利用数据资产,产生更清晰的形象与更明确的发展路径。

一、数据资产入表后的法律争议解决路径

诉讼场景中,对如何认定数据资产的法律属性,并进行何类法律保护,长期以来司法实践尚未形成统一意见,以至于同类案件不同判决在司法实务中并不鲜见。刑事实务对数据资产的法律属性争议,主要有财务说与数据说两种观点,《暂行规定》出台后,数据资产作为无形财产,应受财产法益保护的观念得到广泛认同,偏向侵犯财产犯罪的保护路径基本确定,只存在诸如刑事占有概念重塑等细节敲定。民法实务对数据资产的法律属性争议,由于《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属于引致规范,未能解决数据资产法律属性定位、保护方式问题,加之基于数据的特性,数据产权结构呈分置规则,数据价值的生成和实现过程呈合作性,即数据资产可能是数据持有人、经营人、处分人等不同数据主体共同创造产生,这就使得数据产权配置无法做到传统“一物一权”的单一化、绝对化赋权,实务中依据不同理论基础,则产生了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新兴财产说等多种裁判观点,因而法律明确赋权供给明显不足,缺乏司法预期等问题日益凸显。对此,随着数据资产入表进程的不断完善,通过会计语言确认数据在不同场景下其价值的归属者与承载者的客观衡量标准更加精准,从财产属性上进行数据确权逐渐具备实践基础,这为数据资产将来出台指引、制定法律规范保护,提供了看得见的可行路径,因为,将数据资产权益在法律体系内进行确权,对其保障才更有正当性。

二、数据资产入表后的司法财务管理规范

聚焦近年司法场景,无论是数字检察、数字法院、数字警务、数字司法行政,皆以大数据办案平台为运行载体、以数据利用为业务支撑,开拓新时期司法转型进程。具体场景表现为,司法人员运用平台、数据,针对业务中发现的异常问题规律,进行要素化、数字化、建模化分析,然后查找碰撞出相应的数字痕迹,来实现业务风险线索筛查、智能预警、辅助办案等,这过程中的基础,外包搭建业务数据平台、购买数据公司查询业务,就涉及数据资产管理规范问题。目前司法实务中普遍存在忽视数据资产财务属性价值,不将其界定为单位资产,而仅当作一项费用支出的情形,这客观上滋生了数据资产重开发轻利用,一定时期后闲置数据资产的土壤。数据资产入表后,单位委托用外单位研发软件与购买数据的支出,有了明确的无形资产入账路径,会形成专项资产记录痕迹,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止数据资产搁置、流失的管理规范效果,并且有利于通过管理规范盘活司法机关数据资产重复创造价值的内生动力,唤醒沉睡的司法数据资产,激发数字司法潜能。

三、数据资产入表后的司法数据利用突破

司法场景中如何激活大数据资源,打破公共数据壁垒,把案件中所蕴含的社会信息,系统而有针对性的挖掘出来,始终是升级司法参与和社会治理成效的难题。2024年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内政数字〔2024〕22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就数据资产入表关联环节数据资产登记,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第六条、第七条提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管部门等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可对登记公共数据资源的机构进行查询和取证;登记公共数据资源的机构,在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享有相应的公共数据资源持有、数据加工使用、数据产品经营等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权利。该《暂行办法》的出台,在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流通交易的同时,也为司法机关撬动改变公共数据独占性质现状,开拓数据获取渠道,汇聚利用案件关联数据,解决数据获取无依据堵点,提供了规范化支撑保障,并使司法场景利用数据赋能前景更加明朗。

综上所述,数据资产入表后司法场景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与视域,因此,紧跟司法领域时代所需、发展所求,研究兼具的司法、数据、财务属性的综合司法场景,以数字领域法治化、法治领域数字化两个维度为切入窗口,探索司法方式变革,将为司法机关数字法治积累宝贵经验,创造进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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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45期

来源:内蒙古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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