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之路:从迷茫到坚定,从挫折到收获!
2023年6月,命运给了我一个与法律深度接触的契机。我经营的小卖部房屋被某部门认定为违建,要求拆除。我满心不服,周边一排房屋都是违建,为何单单拆我的?可在强大的行政力量面前,我最终还是无奈接受了现实。为了寻求解决方案,我走进了现在实习的律所咨询,由此结识了我的
2023年6月,命运给了我一个与法律深度接触的契机。我经营的小卖部房屋被某部门认定为违建,要求拆除。我满心不服,周边一排房屋都是违建,为何单单拆我的?可在强大的行政力量面前,我最终还是无奈接受了现实。为了寻求解决方案,我走进了现在实习的律所咨询,由此结识了我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一种用于财税领域大模型客观题的自动评测的方法和系统”的专利,公开号CN120047088A,申请日期为2024年12月。
其实,对于不同的人群,以上问题的答案可能是不同的!本文我会结合政策走向、职业限制和人群需求,给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目前还在犹豫的同学可以仔细看看!
其原因在于,这三者的起步成本都很低。对于律师来说,只要通过法考,就拿到了进入行业的敲门砖。而做律师因为社会地位更高、工作时间更自由,成为了其中最热门的赛道。
某区规划局为甲公司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查明甲公司在申请规划许可时提供了虚假材料,于是,某区规划局将该许可证予以撤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收费,因为是国家机关为了公共利益,比如预防危险的发生或者预防证据损毁,对我当事人财产构成了暂时性的限制,我当事人还不希望你扣押、查封我的东西呢,是你国家机关非要强迫我,你国家机关强迫我,凭什么收我的钱呢?C选项错误。
前言:距离客观题考试还有四个多月,每年在这个节点都有很多同学问,现在开始来得及吗?今年能拿证吗?有啥捷径没?
官方已明确2025年法考考试时间,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13、14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2日。
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
诉讼权利能力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起诉或者应诉的资格。具体规定是:自然人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具有诉讼权利能力;法人始于成立终于终止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符合条件的其他组织(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依
法考在18年经历了一次重大改革,报名条件,考试模式,都有很大变化,你在网上查找到的信息可能是过时的!
2月底开始,用了一个月,听了刑法(柏浪涛)→民法(孟献贵)→刑诉(温云云)→民诉(戴鹏)的精讲课,没看书也没做题,主要就是想看能不能听懂、能不能坚持。这几门课听完以后,就确定要参加考试了。[二]3月底开始,刷竹马APP(近10年真题)、看精讲书、听精讲课,顺序
前不久,云南住建厅和浙江人事网分别发布了25年二造考务工作的通知:两地今年的二造实务科目均实行开卷考试,且明确了开卷考试可携带资料范围。
每天100-150个单词在早中晚反复背诵三遍,只要能够英翻汉、汉翻英就可以了。晚上睡前进行抽查,就是遮住中文意思说出来。周末把本周的单词重复一次。
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道:“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刘某仅从这次盗窃中分
那么,过儿们是否已经开始学习了呢?厚厚根据往年的考试节点大概整理了一下,仅供大家参考~
《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则甲等四人均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当然都享有对外签约权,A项正确。
跨年夜,许多宝子都表示要好好放松一下,但是当合合菌零点打开B站众合教育的课程视频时却发现:
张某和徐某通过网上交友小程序相识,张某通过虚构工程项目的方式诈骗徐某10万元现金,检察院以此提起公诉,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在扣押的财物中有块价值2万元的手表也是张某以同样的方式从马某处骗取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选项不当选。我国《行政强制法》中并没有规定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的听证程序,区工商分局的扣押决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A选项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