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一条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三条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四条公民有学习
第一条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三条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四条公民有学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促进民族团结、增强文化认同、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桥梁作用。在我国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是政府施策的着力点,更是推进文化融合、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是指教育部立项建设的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的成功经验,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5月15日至17日,贵州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师生一行24人,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以“智媒传播助推普 乡村振兴探新途”为主题,开展2025年“同语同心 乡村振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系列活动。
5月15日,疏附县教育系统举办了以“讲好普通话 铸牢中华魂”为主题的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演讲比赛。来自全县各学校的80名师生同台竞技,共同营造学习好、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一个国家的文化标识,是融通中华民族的媒介,是中国走向世界的交流工具。大学生作为新时代中国建设的生力军,无论学习什么专业,将来从事什么职业,都必须牢牢站稳“中国立场”,服务祖国需要,共同建设好祖国未来,而这一切的连接纽带就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因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