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卫·第艾维瑞(David D’Avray)教授,现任牛津大学耶稣学院高级荣誉研究员,英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中世纪研究部主席、美国中世纪学会通讯院士,曾在伦敦大学学院(UCL)担任历史学教授。研究兴趣聚焦于欧洲中世纪历史,涵盖中世纪的布道、婚姻、理性以及教
大卫·第艾维瑞(David D’Avray)教授,现任牛津大学耶稣学院高级荣誉研究员,英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中世纪研究部主席、美国中世纪学会通讯院士,曾在伦敦大学学院(UCL)担任历史学教授。研究兴趣聚焦于欧洲中世纪历史,涵盖中世纪的布道、婚姻、理性以及教皇法等多个领域。最新研究旨在将社会理论应用于从古典时代到17世纪的基督教教皇史之中,以及讨论社会理论在伦理学史中的应用。日前,大卫·第艾维瑞应邀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做了“历史学与社会理论”系列讲座,本文整理自第二讲的讲座和问答内容。
我想再次强调,中国目前在知识创新方面的巨大爆发,令人振奋不已。这不仅体现在科技和自然科学领域,也体现在历史学。我认为,再过几年,中国在历史研究方面将无人能出其右。如今,美国在学术上享有盛誉,尽管在中世纪研究方面并非特别突出,但如果回顾一个世纪前,情况并非如此。美国大学在学术上的崛起是相对较晚的事情,而当下中国正在发生同样的事情。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是一位杰出的学者,在我看来,他是有史以来最出色的全球史学家。他的作品《经济与社会》(Economy and Society)堪称是社会学向全球史的转变。这是一部基于分析性、主题性原则的全球史,而非按时间顺序编写的全球史,尽管它最初是一部社会学作品,但他对材料的深入研究最终使其成为一部出色的全球史著作。
马克斯·韦伯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为大家所熟知,但我认为他常常被误解,或者至少被狭隘地理解。关于韦伯的常见印象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许多人研究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并将其视为宗教如何推动资本主义兴起的一个范例,然而,他在书中对宗教与资本主义之间关系的解释实际上要复杂得多,并且这部作品只是他众多著作中的一部;其次,他是一个研究西方理性崛起的社会学家。人们普遍认为,他将西方理性视为某种意义上的理性,即唯一的理性,然而,我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因为韦伯的一个关键论点是,西方历史中所见的理性,以及如今在全球范围内所见的理性,只是理性的一种形式,许多人误解了他关于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与价值理性(value rationality)之间关系的观点。
因此,我将首先讨论他的理性观念。其次,我将探讨他的理想类型方法论(ideal type methodology)。我知道,很多学者们教授韦伯时,几乎每个人都认为他们理解了韦伯的理想类型方法论。然而,当我查看他们对它的理解时,通常会发现他们并没有真正理解,而是将理想类型视为某种意义上的完美体现,或者是某种事物应有的样子。因此,我将尝试解释韦伯的理想类型方法论,避免这些误解。接着,我将讨论韦伯与全球史的关系。最后,我想展示韦伯的社会学如何帮助我更好地进行实证研究,特别是在教皇史和宗教史方面。
一、韦伯的理性观念
我想先简要回顾一下过去一代英国和美国学者对理性观念的看法。曾经有一场关于所谓原始社会中不同部落的理性的辩论,其中有一种观点尤其流行于人类学家、社会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认为存在许多不同类型的理性。另一方面,还有一场声势浩大的学术运动,被称为“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 theory),在人文科学中非常盛行。如果你在大型图书馆或期刊数据库中搜索“rational choice theory”或其中文表达,你会惊讶地发现搜索结果的数量如此之多。“理性选择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是将自由市场经济学理论应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选择婚姻伴侣、审美品味、大国博弈、军事装备的获取等。
这两种理性观念在学术生活中都非常强大。在我看来,正是马克斯·韦伯成功地将这两种理性观念合而为一。他通过区分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来实现这一点。
“价值理性”(在德语中称为“Wertrationalität”)是信念体系的理性。例如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也包括西方非常强大的个人主义、自由、民主、人权等观念。马克斯·韦伯认为这是一种价值理性,因为它具有强烈的宗教性。正如很难证明人会轮回转世一样,也很难证明人是平等的,或者证明人权的存在。马克思主义也是另一种价值理性。马克思主义的原始形式作为一种信念体系是理性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理性的,因为它们内部连贯、复杂,并且在其自身框架内具有很强的解释能力。它们之所以被认为是理性的,是因为它们内部是逻辑贯通的,但要向一个系统性怀疑它们的人证明这些观念却很难,而大多数处于这些体系中的人通常不会去探究它们的基础。
“工具理性”(德语“Zweckrationalität”)是大多数人所认为的理性,即决定乘公共汽车还是乘火车去上班,诸如此类的生活中所有的决策。韦伯的独创性在于,工具理性是由价值理性塑造的,我认为韦伯的解释者们没有看到这一点。在韦伯的一段关键论述中,他说印度教苦行僧(即印度教中的圣人)将自己埋在土里,只露出颈部,或者只穿一块遮盖私处的布坐在山上,他认为这是在世界历史中发现的最理性的苦行方式。如果你仔细思考他的话,你会发现,他所说的这种惩罚身体的方式,在印度教的价值理性框架内是工具理性的。当你有了这一洞见后,你会意识到工具理性虽然可以相当普遍,例如,我是乘火车还是公共汽车?哪一个更贵但更快?另一个更便宜但不那么方便?同样,工具理性也包括关于如何惩罚身体;或者如果你是犹太人,应该花多少时间阅读《旧约》;因此,价值理性塑造工具理性,我认为这是韦伯思想的关键!因为他并不认为西方理性是唯一的理性。他认为,西方理性是一种价值理性,塑造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工具理性,但还有其他类型的理性。
理性具有强大的抵抗攻击的能力。因为即使理性体系中的一个要素受到攻击,相信它的人也知道信仰体系中的其他许多内容,这些内容使他们相信攻击是错误的,即使他们无法完全回应攻击。例如,一个真正相信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即东德)的人,如果有人指出西德更繁荣,因此更好,东德的信徒可能会反驳说,尽管西德更繁荣,但它更不平等,并且最终我们(东德)的体系会取得胜利。因此,所有这些体系都具有强大的抵抗力。
然而,价值理性也可能存在弱点。例如,西方的先进技术对印度教没有影响,因为印度教的信仰体系并不为先进技术所打动。但它对古典中国和儒家世界产生了影响。因为儒家文人、官僚们的价值理性包括能够取得比其他任何体系更多的物质成功,而他们已经成功地实践了两千多年。但由于它以物质成功为荣,因此它对当时西方的技术优势的抵制更弱一些。因此,价值理性可能有弱点。但总体而言,它们对攻击具有很强的抵抗力。这是一个重要的真理。因为它解释了为什么人们无法说服其他人。你可以在学生中看到这一点,他们讨论世界观,讨论信仰,以友谊和合作的精神进行讨论,但他们无法说服彼此。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愚蠢或心怀恶意,而是因为他们的不同的价值理性具有非常强大的免疫系统和防御机制。这在历史上非常适用,因为它解释了为什么不同的体系无法相互理解,为什么其他人不同意他们,为什么不同的宗教体系、西方或中国当前的世俗价值体系等,无法相互说服。韦伯的方法解释了为什么人们无法说服彼此,不是因为对方不理性,而是因为这些价值理性体系具有强大的防御机制。
二、韦伯的理想类型
现在,我想来讨论韦伯的解释观念。我认为社会学和历史学,或者说是社会理论和历史学,可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甚至融合成一个学科。大学系科的划分,如社会学、历史学、社会人类学、文学,这些划分对于大学系科的组织是必要的,但实际上人文学科是一个统一的连续体,它们是一个学科。韦伯处于两个传统的交汇点。一个传统试图像自然科学家解释自然世界一样解释人类社会,为之寻找规律。在人文学科中有一个强大的学派,尤其是在经济学中,他们希望使自己的学科尽可能像物理学一样,并希望证明像物理学那样的规律。另一个传统可以追溯到19世纪后期的德国的解释学派(Hermeneutic School)。解释学派认为人文科学与众不同,因为人可以去理解文本的含义,而理解文本的含义与理解自然规律非常不同。在最初的形式中,这一解释学派专注于理解文本、理解孔子、亚里士多德、马克思、文学作品等,但韦伯看到,它也适用于理解社会行为,因为人们的行为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文本”。在第一场讲座中,我谈到了克利福德·吉尔茨(Clifford Geertz)和解释人类学,以及如何对一个戒指进行表面描述,例如说一只戒指只是戴在手指上的一个金环,然后对它进行深层描述,即它代表婚姻和关于两性关系的整个思想世界。这种解释类型可以追溯到马克斯·韦伯,韦伯所做的就是将这种解释学与经济学家所实践的规律性解释学派结合起来。
但韦伯的规律与物理学的规律不同,它们不是绝对的或确定性的。经济学家喜欢说供求规律,他们称供求规律为规律,即某物越贵,购买它的人就越少,某物越便宜,购买它的人就越多。供求规律是一种规律,但并非像科学规律那样的规律。有一次,我的一个学生在哈罗德(Harrods)百货公司上班,有人来给他的妻子或情人买东西,我的学生问:“您想要哪一个?”他说:“我要最贵的那个。”所以你可以看到,在自然科学中,一个例外就能推翻规律,而在韦伯的这种规律中,一个例外并不能推翻规律。韦伯的规律是解释类型,通常是有效的,但并非总是有效。例如,以马克思的规律为例,社会经济基础决定政治和文化上层建筑。如果你不将其视为像科学规律那样的绝对规律,而是将其视为一种理想类型,那么你就会发现它通常有效,它是一种常见的解释。它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英国的普通法。例如,英国普通法是资本主义的完美法律,因为它提供了非常精细的结果,提供了很好的争端解决方式,但它非常昂贵。处理商业纠纷的英国律师可以为你提供出色的结果,但他们非常昂贵,所以它对资本主义来说是完美的法律。所以可见社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念通常有效。但它并非像科学规律那样有效,因为还有其他对行为的解释。例如伊斯兰教的兴起,无法完全用社会经济基础来解释伊斯兰教的兴起,它只是画面的一部分,但“魅力型领导”(穆罕默德),正如韦伯所理解的那样,也是画面的一部分——这样我们就谈到了他的“理想类型”概念的核心。
“理想类型”概念是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设计的概念,使其适合于学术分析和解释。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尤其是社会科学中,存在“内生概念”(emic concepts)和“外生概念”(etic concepts)的区别。“内生概念”是我们所研究的人的概念,而“外生概念”是教授的世界、学术的世界的概念。韦伯将“理想类型”视为我们时代概念的一个子集,因为与日常语言的概念不同,它们是专门为学术解释而设计的。
让我以“魅力”(charisma)这个词为例,韦伯以一种非常不同的方式定义了“魅力”。在日常生活中,“魅力”意味着某种像磁性的东西,即某人吸引一群钦佩的追随者、在聚会上成为众人关注的中心的能力。韦伯定义了“魅力”,这使它成为分析历史中不同信仰体系的一个很好的工具。他将“魅力”定义为追随者对领导者的信念,即领导者具有特殊能力,成为追随者的信念。这非常出色,因为假设你在研究穆罕默德和伊斯兰教的兴起。如果你是历史学家,作为可能与穆斯林历史学家打交道的历史学家,你希望保持中立。在这种情况下,韦伯为你提供了一个价值中立的“魅力”概念。如果我按照韦伯的方式来定义“魅力”,那么我们就可以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这同样适用于其他任何被视为天才的人。你不需要同意他们的特殊能力是真实的,你只需要说他们的追随者相信他们。所以韦伯为学术目的创造了这个概念。
韦伯有一个关于“贱民”(pariah)的概念。有时,这听起来有点奇怪。他是在以色列建国之前写的,他并非反犹太主义者。他有一个特殊的“贱民”定义,即“我”是某个群体的成员,这个群体受到迫害、被误解,是其社会的受害者,但“我们”知道自己是对的,总有一天“我们”的时代会到来。这是一个分析性概念,韦伯定义它时没有任何价值附加,但他确实捕捉到了一种可以在相当广泛范围内找到的观念。这个概念也适用于某些个体。所以韦伯在为学术分析创造概念,也在创造规律,这些规律非常松散、弱化,不一定总是有效,但它允许有多种结果。
让我们回到“魅力”领导,韦伯对此有一个著名的概括——即“魅力”的日常化。如果你有一个具有魅力的领导,他发起了一个政治运动或宗教运动,这个运动要么会组织起来,拥有财务和行政结构,要么就会消亡。现在,将这个视为一种规律,这是一种我所说的二分规律。也就是说,它带来A或者B两种结果,但实际的情况是,它也可能带来X或Y,所以有不止一种可能性。所以韦伯的理想类型是非决定性的规律。它们也是为了价值自由而设计的。历史学家非常担心它多有偏颇,是否可能做到价值中立。我相信可能大多数的时候是做不到的。我的证据是,我相当晚才开始阅读韦伯。一开始我对他的了解相当肤浅,后来我才开始认真研究他。在我四十多岁时,我对他的生活一无所知。我不知道他是左翼还是右翼,是社会主义者还是民族主义者,也不知道他是宗教信徒还是无神论者,我对他一无所知。从《经济与社会》(Economy and Society)中,我也无法判断他的个人信念是什么,但我认为这证明了进行价值自由的社会理论和历史学研究是可能的。
如何通过拥有理想类型来做到这一点?首先,这些理想类型是这样设计的,它不会潜入你的个人价值观。实际上,不同价值观的学者之间分享着一个共同领域,这个领域比人们想象的要大得多。我发现了韦伯定义概念、定义这些“理想类型”的解释规律——也可以说是“准规律”——的技巧,这是一种避免在研究中产生偏见的方法。实际上,在研究中存在偏见。韦伯区分了“价值自由”(value freedom)和“价值取向”(value orientation)。我认为更具高度的是“价值取向”,因为正是这种对价值的取向,赋予你去研究困难材料的力量,正是它使这个主题显得重要。但一旦你决定这个主题是重要的,你相信它重要,你就可以以一种价值中立的方式去写作。所以,我认为这是我从韦伯那里学到的重要一课,它赋予你力量去钻研艰深材料的东西,它让一个学科变得重要。
三、韦伯的“全球史”研究方法
主持人开场提到过我的两部专著,它们原本是打算写成一部专著的。我当时的想法是,设计这样一个架构,先写一般的历史社会学,然后对某个特定社会进行个案研究,但最终因为这种形式对于社会学和历史学领域的任何出版社来说都非常陌生,所以还是分成了两部专著出版。第一部是《历史中的理性》(Rationalities in History: A Weberian Essay in Comparison, 2010),总体而言,它将理性概念应用于所有社会。另一部《中世纪的宗教理性》(Medieval Religious Rationalities: A Weberian Analysis, 2010)则是关于中世纪的个案研究,也是对这一概念的应用。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按照理性这个主题组织的。我在某种程度上既写了一部理性的历史,又写了一部理性的社会学。《历史中的理性》这本书也可以看作是全球史方面的一部作品。
《历史中的理性》( Rationalities in History: A Weberian Essay in Comparison)
韦伯的《经济与社会》是伟大的两卷本杰作。实际上这部作品也应该归功于他的妻子,因为是她最后整理完成了这部作品,里面包含了她的很多心血。我认为韦伯在这部作品中呈现的思想是一种全球史。这不同于编年体全球史,而是一部基于分析原则的全球史。韦伯按主题来处理经济、法律、宗教、政治等方面的内容,而不是按照古代世界、中世纪世界、现代世界、西方世界等这样的方式来写这部全球史。所以,我认为这是一种适用于所有时期的全球史研究方法。
叙事性的全球史在过去几个世纪里尤其适用,因为在那个时期,你开始看到世界逐渐成为一个整体。随着西方的扩张,与新大陆有了接触,与远东等地的接触也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写一部叙事性的全球史。但如果想把古代世界也纳入其中,那么罗马世界和中国有什么联系呢?有一些贸易联系,但并不多。
韦伯研究全球史的方法是选取一个主题,然后对不同的社会进行考察。例如,他选取了官僚制度这个主题,他说,历史上有一些重要的官僚制度——古埃及有官僚制度,罗马帝国有官僚制度,中世纪教皇国有官僚制度,中国古代也有官僚制度,以及现代国家和现代资本主义的官僚制度。所以韦伯所做的不是按世纪逐一研究,而是选取官僚制度这个主题,然后把世界历史上的重要官僚制度归为一类。他研究它们在多大程度上相似,又在多大程度上不同。他所做的是利用不同的时期来相互阐释。我们一会儿再回到官僚制度这个话题,我想先给你们举一个让我大开眼界的例子。
韦伯写过关于不同宗教体系的重要研究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但他也写过关于中国儒家思想和道教的研究【Konfuzianismus und Taoismus(《中国的宗教》)】,以及关于印度教和佛教的书【Die religiösen Weltanschauungen der Indischen Zivilisation(《印度的宗教》)】。在关于印度教和佛教的书中,我读到这样一段话,他谈到了教派领袖,这些领袖身上有一种半神的光环和特质。他们的追随者几乎把他们当作神来崇拜,也把他们当作有超凡魅力的领袖,当作能教导他们真理的导师。这些领袖通常因其身体修行和自我克制的能力而与众不同。韦伯在关于印度教的这本书中写道:“在西方你也能发现同样的情况,你能找到与之极为相似的类型以及他们的追随者,但西方的不同之处在于,还有主教的存在。”这里我们说的西方是中世纪的西方,而不是现代的西方。在中世纪的基督教中,既有这些有超凡魅力的宗教运动领袖,也有主教。这使得中世纪西方的宗教,实际上还有拜占庭的宗教,与印度次大陆的宗教运动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我没有读过韦伯关于印度教和佛教的著作,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对中世纪的西方和西方基督教有如此深刻的见解。
事实上,这给了我一个贯穿中世纪宗教历史的主题,那就是像本笃会或方济各会这样的宗教修会与主教和牧师的主教制度体系之间的矛盾。它们之间并非相互敌对,就像微软和苹果这两种不兼容的软件一样,它们无法很好地融合在一起。这也有助于解释教皇制度的历史,因为每当出现矛盾时,他们就会求助于教皇来解决,所以中世纪的教皇就像是中世纪的信息系统服务平台,主教和主教制度体系与宗教修会之间的矛盾,起到了提升教皇权威的作用,这是一个经典的韦伯式理想类型的解释。
四、韦伯的理论与教皇官僚制度研究
现在回到官僚制度的话题,我们来谈谈如何将韦伯的理论应用于教皇官僚制度的历史研究。在此过程中,我要提及一位非常出色的德国学者——布丽吉达・施瓦茨女士(Brigide Schwarz 1940-2019),她几年前刚刚去世,她是为数不多的几位能有效运用韦伯理论的中世纪宗教史学家之一。我知道的一位杰出的评论人曾运用韦伯的理论来研究英国的金融,这是一种非常出色的应用方式。
中世纪的教皇制度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机构,它是自古代以来持续运作时间最长的政府;古代时期,中国的帝制持续时间更长,但现在已经不存在了;日本天皇存在的时间稍长一些,但在其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们并没有实际权力;而教皇制度从公元3世纪末就拥有权威,并且至今仍然权威十足。所以当教皇生病时,西方的报纸上全是关于教皇病情的报道,猜测他是会去世还是会康复。
显然,在中世纪时期,教皇的权力达到了顶峰,人们都认为教皇有一套官僚制度,并且也会谈论它。我从与学生和学者的交流中得知,他们都认为自己知道这套官僚制度是什么样的。因为他们把现代官僚制度的概念套用到过去,认为教皇的官僚机构在办公室里运作。这些办公室要么是独立的房间,要么是开放式的,有一套由经理和下属组成的垂直管理体系,有不同的部门,有着明确的劳动分工。但这只是他们的假想。
理想类型不是要去证明,而是要去修正。它就像一张草图,一幅粗略的画作,然后需要我们去完善它。施瓦茨女士采用了韦伯关于官僚制度的一长段论述,其中韦伯给出了官僚制度的特征,大致如下:“家庭和工作场所是分开的;人们在办公室里工作,在办公室里,他们有直线经理,有一个管理等级制度;在这个制度中,每个人都知道谁是自己的上司,他们有薪水,通常可能还有养老金;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如果你在人力资源部门,你就不会试图去插手销售部门的工作;不同部门之间有劳动分工,有等级制度,家庭和工作场所是分开的,还有其他各种特征。”
施瓦茨女士所做的就是,采用了韦伯对官僚制度的定义,即官僚制度的理想类型,然后诘问这个定义是否适用于中世纪的教皇制度。结果是,她发现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适用。这就是如何运用理想类型!你不是试图去证明它确实存在,而是看看它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她发现的情况是,首先,在中世纪的教皇政府中,家庭和工作没有分开,教皇的行政人员在家里办公,他们没有办公室;其次,没有官僚等级制度,从事教皇行政工作的人就像行会一样一起工作,他们地位平等,轮流担任领导职务;不同部门之间没有非常明确的劳动分工,一个人可能同时在多个部门工作。所以她发现韦伯所描述的官僚制度的很多特征,在中世纪教皇制度中都不存在,但她之所以能注意到这一点,是因为她采用了韦伯对官僚制度的定义。
以前的学者只是假定教皇政府具有官僚制度的这些特征,而她因为有了一个清晰明确的理想类型,就像一个清单一样,所以能看到教皇制度所没有的东西,她也能看到教皇制度所拥有的东西。现在,他们确定官僚制度的一个特征是,它是按规则运作的。
在不同的官僚机构之间规则运作是不同的。比如,英国的公务员制度有一个常任公务员体系,它是按规则运作的,常任公务员不能被解雇。政治家们也有自己的政治顾问,他们的薪酬待遇和公务员类似,但他们是为政治家的意志服务的。所以政府会给他们钱,让他们组建自己的小型公务员队伍,但这些人是可以被解雇的。唐纳德・特朗普目前在美国的所作所为,就显示出了为美国政府工作的人的脆弱性。在美国,他们可能会被轻易解雇。所以官僚机构按规则运作的程度在不同的社会之间差异很大。
在我的最后一本书《礼仪的力量》(The Power of Protocol. Diplomatics and the Dynamics of Papal Government, c. 400 – c. 1600)中,这本书实际上是对教皇行政程序和政府程序的研究。我接受了这样一个观点,即教皇政府不是一个官僚机构。同时,我还借鉴了一位奥地利学者的解释——教皇制度不是官僚机构的原因是教皇没有足够的资金。认为中世纪教皇拥有大量财富的观点完全是错误的。实际上,即使在今天也是如此。例如,现代教皇制度的运营收支平衡大约只有牛津大学的六分之一。所以他们没有钱建立像现代国家那样的官僚机构,这一点对于美国、英国、法国和中国都是适用的。现代国家一方面通过征税,另一方面通过支付薪水来运作,这就是现代国家的运作方式,通过对民众征税,用税收来支付军队的费用,同时也支付政府服务的费用,但教皇制度无法做到这一点。
《礼仪的力量》( The Power of Protocol. Diplomatics and the Dynamics of Papal Government, c. 400 – c. 1600)
所以教皇制度采用了其他的运作方式。例如,当你想要送一封纸质信件时,关于如何操作有非常严格的规则,但你要直接付钱给写信的人。所以行政人员是由需要信件的人直接支付报酬的。这与官僚机构的模式大不相同,但关于他们如何操作有非常严格的规则。还有一些规则使得政府能够在不需要中央过多思考的情况下运作。顺便说一下,对于研究中世纪英国历史的专家来说,在英格兰亨利二世时期发展起来,并随后在英国实施的法律体系,也使得君主能够在不需要中央有人深入思考复杂案件的情况下提供司法服务。信件系统使得人们可以提起法律诉讼,并且诉讼可以直接送到乡下的陪审团那里,而不需要中央的人去处理复杂的案件。
教皇制度也有类似的运作方式。他们用这种方式来替代官僚机构。例如,你可以发出一封信,甚至可以让自己的代表起草这封信,然后它可以经过所有的审核程序,然后你就可以对其他人提起诉讼。在最后阶段,当你在诉讼过程中向不同的人支付了一定数量的费用后,这封信会在一个叫做 “听审庭” 的机构中被大声宣读。在那个时候,你的对立方的法律代表可以质疑。这意味着,以一种能让对手接受的方式来组织你的诉讼对你是有利的,否则你的对手可能会在最后阶段质疑,然后你就得重新开始。所以这是一个很巧妙的规则,教皇政府的运作方式是,他们在制定规则时发挥了聪明才智,以此来替代官僚机构。
这种思路实际上源于韦伯的官僚制度理想类型。如果没有这个理想类型,你就不会意识到教皇制度只具备官僚制度的一个要素,即它是按规则运作的。只有有了理想类型,你才有一个清单,这个清单能让你看到教皇制度所没有的东西,看到理想类型不适用的地方。现在,这种方法可以应用于任何官僚机构和任何行政管理。没有官僚制度的理想类型,你就不会意识到教皇制度只具备官僚制度的一个要素,即它是按规则运作的。只有有了理想类型,你才有一个清单,这个清单能让你看到教皇制度所没有的东西,看到理想类型不适用的地方。
现在,这种方法可以应用于任何官僚机构和任何行政管理。它给了你一个可供询问的清单。他还对家产制、官僚制和魅力型领导进行了区分。家产制领导就是你表现得好像你拥有一家公司一样。唐纳德・特朗普目前在美国就是这样做的,他随意解雇员工,就好像美国政府是他自己的公司一样。这是一种政府形式。但在其他制度下你不能这样做。无论如何,你有一个清单可以用来询问:它在多大程度上是魅力型领导?在多大程度上是官僚制?在多大程度上是家产制?它永远不会是纯粹的某一种类型,但你可以询问它们的混合比例是多少。
问答
理想类型的文化历史语境适配性:韦伯的理想类型脱胎于对西方理性化进程的观察(如新教伦理与官僚制),但在分析非西方社会,例如中国科举官僚系统(或印度种姓制度)时,它是否适用?当历史学家面对复杂事件(如宗教改革或工业革命)时,如何避免韦伯的理想类型沦为“解释的万金油”?换句话说,我们如何找到简洁的理论和历史的复杂性之间的平衡?
大卫·第艾维瑞:这是个很好的问题。中国的官僚体制,从根本上说是魅力型领导与理性官僚主义的混合体。皇帝是魅力型领导,因为有一种信仰,认为皇帝有天命,有神圣的合法性,但这不是他个人的魅力,而是他作为皇帝的魅力。我认为这是世界历史上最令人惊奇的现象之一,也是一个非常纯粹的官僚机构的例子。它可以用韦伯的理想类型来观察和分析,但如我之前所说,需要进行调适。
我的两本书都是关于理性的。但像马克斯·韦伯一样,我认为大概有80%的人类行为不是理性的,或者肯定不是纯粹的理性。所以我只是在研究符合他的理性概念的应用。当然,这并没有穷尽一切。一个完美的理性行为的例子是韦伯的新教伦理思想,韦伯试图解释新教教派的商人和相信宿命论的人的成功。例如“你的救恩是从功德中得来的,你的救恩是上帝从世界开始之前就预定好的”。 加尔文主义者还认为,在商业上的成功是一个迹象或指征,如果你是一个圣徒,那就会通过在商业上取得成功来彰显自身。这是理性行为的理想类型。再比如,一战后的德国,整个德国被击败了,但人们不相信他们真的被强大的军事力量打败了,他们相信他们被犹太人在背后捅了一刀,所以也有一些非理性行为的理想类型。
理想类型给你的是一份问卷,一些粗略的解释模型。但它的全部意义在于发现理想类型并不适合所有情况,所以理想类型需要调适,理想类型可以调适。例如,假设你要买一套西装,你去了一家大一点的商店,它有一大堆不同尺寸和不同形状的西装,你挑了一套最适合你的衣服。但是假如你想要一套真正适合你的衣服,你就必须做一些修改。所以理想类型就像是一大堆西装可供选择,但它们仍然需要修改以适合你。刚开始的时候,你选择一件看起来大致合适的,然后你对它进行修改,这些修改使你能够真正了解历史现实的复杂性。
韦伯的方法论诞生于档案主导的时代,如今大数据与AI科技正在重塑历史研究。您认为随着AI时代的到来,人类社会可能会发生哪些变化?韦伯的方法论还会继续适用于新的AI时代社会吗?
大卫·第艾维瑞: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在我看来,AI只是技术发展的另一个阶段。我将其视为工具理性的一种形式。我们可能人为地夸大了AI带来的影响。想象我们回到100年前,如果你想打电话,你拿起电话和接线员说我要连线北京,然后她会插上一个接口把你接过去。现在如果你想象更遥远的未来,这种差距就跟100年前一样。在技术发展当中,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它是关于工具理性的。
工具理性可以服务于任何一种价值理性。有的时候我喜欢一个比喻,工具理性就像伏特加,而价值理性是你把它和什么混合在一起,但是伏特加是一样的。无论你把它和可口可乐,还是安格斯图拉苦味酒(Angostura Bitters)或者和其他任何东西混在一起,它还是伏特加,但呈现出来的不一样,所以工具理性由价值理性决定。所以AI未来可以为独裁服务,也可能为民主服务,也可能为环境机构服务。当然这是一种技术,它将实际影响生活。对于我们学术型的大学教师而言,AI可能帮助学生们在课堂上参与课程,他们的学位也取决于AI。因为AI太聪明了,它可能会带来很多改变,但这些,我们目前也无法预测出来。
所以,我认为AI不会对世界产生根本的颠覆性影响。从中我也看到了从价值理性到工具理性的一种连续体,你可以看到价值理性就像一个巨大的磁铁,吸附着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之间总是有这种相互作用,共同形成一个连续体。所以韦伯的理论,依旧具有解释力。
吴愁、肖丽、周述延/翻译、整理
来源:米西说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