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一时期国家初步建立,部族传统仍有极大影响,许多政治制度尚未完善。都城制度也处于一个萌芽和确定期。夏代的都城设置情况由于记载比较模糊,无法理清头绪。商代应该是都城制度的萌芽期。从都城选址角度来看,主要遵循择中立都的原则;从都城建设来看,都城的诸多要素还未完善;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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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先秦都城制度的阶段性
先秦都城制度主要有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都城制度的早期发展阶段——商周时期。
这一时期国家初步建立,部族传统仍有极大影响,许多政治制度尚未完善。都城制度也处于一个萌芽和确定期。夏代的都城设置情况由于记载比较模糊,无法理清头绪。商代应该是都城制度的萌芽期。从都城选址角度来看,主要遵循择中立都的原则;从都城建设来看,都城的诸多要素还未完善;从都城设置来看,出现了圣都与俗都的差别;从名实关系来看,商代都城的命名还比较混乱,有政权名称与都城名称一致、同地异名、同名异地等诸多现象。然而,由于没有明确的文献记载,我们可以把都城制度看作一种不成文的政府行为,这是制度的萌芽期。西周时期应该是制度的明确确定期。首先,与商相比,周人的疆域更加广阔,这就需要增强都城的社会控制力以加强政治统治。其次,从宗法角度来讲,周人确立的嫡庶等级制度,反映到都城制度上,会出现不同等级、不同政治地位的都城,影响都城的选址、建设、设置及名实关系。再次,从渊源方面考虑,商代萌芽的都城传统也为周人正式确立都城制度创造了条件。最后,从都城观念考虑,西周时期明确出现了“择中定都”及都城建设、都城命名的记载。从文献上来看,西周时期正式确立了制度。
第二个阶段是都城制度的发展演变时期——春秋战国时期。
如果说商周时期是都城制度的早期发展时期,春秋战国则是多都并存制度的发展流变时期。一方面,商周时期的传承对春秋战国时期的都城制度有很大影响;另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宗教观念的淡薄及其他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变化,导致春秋战国时期的都城制度也出现了发展与变化。从都城选址的角度来看,这一时期确定了“因天材,就地利”的选址观念和选址制度。《管子》明确记载了“因天材,就地利”的自然主义思想,其他文献如《列子》也有相关记载。同时,这一时期择中立都观念的影响越来越淡薄,大部分都城均遵循了“因天材,就地利”的思想。从都城建设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文献记载还是建城实践都表明:这一时期都城规模明显增大,城墙普遍修筑,有意识地进行了城市功能分区,宫庙完全逐渐分离。从多座都城的同时设置来看,这一时期存在广泛而普遍的多都并存现象,但在都城设置方面,多都并存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并且由于诸侯国较多,出现了显著的多元空间分异特征。
二先秦都城制度的影响因素
影响都城制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为都城的选址、建设、设置、发展、变化与废省,关系许多方面,其中有自然方面的因素,纬度、气候、土壤、地形等都可能影响都城的选址与建设;有社会方面的因素,政治基础、经济基础、社会基础、文化基础的不均衡都有可能影响都城制度的发展与流变。
总的来说,先秦都城制度的影响因素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政治因素对都城制度的影响。无论在什么时代,都城的政治功能都是第一位的。政治制度、政治形势等政治因素对都城制度的影响的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
第二,地理环境对都城制度的影响。都城属于人类建设的地理空间,地理环境包括山川形势、自然气候、空间区位以及由此产生的交通、军事地形等都会对都城制度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第三,经济基础对都城制度的影响。经济因素在都城制度中起极大作用。英国地理学家V.Cornish于1923年在《大国都》中说,首都在自然方面有三个条件,其中第一个就是“自然仓库(natural storehouse)”,即首都附近资源丰富,粮食充裕,能满足首都的需要。“自然仓库”强调的就是经济基础。
第四,历史、文化、民族等因素对都城制度的影响。都城不仅是行政中心、经济中心、军事中心,往往还是一个政权的历史、文化象征。同时,都城往往是占重要地位民族的人口集中地。
第五,都城功能对都城制度的影响。先秦时期的都城承担着诸多功能,包括统治管理功能、祭祀祭祖功能、军事防御功能、经济中心功能及社会文化功能等。
三先秦都城制度的特点
“先秦是有都城制度的”,且都城制度与都城一样,经历了起源、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先秦都城制度有如下特点。
第一,都城制度从不规范到相对规范。
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问题,先秦时期尤其是夏商时期的各项制度都具有原始性和简单性。这是早期国家的共性,都城制度也不例外。随着国家的不断成熟,都城制度也逐渐从不规范到相对规范。如择中立都的选址制度就是一个从夏商时期模糊到西周时期逐渐清晰、逐渐确立的过程。
第二,都城制度不断演变又相对固定。
正如钱穆先生所言:“某一制度之创立,决不是凭空忽然地创立,它必须有其渊源,早在此制度创立之先,已有此项制度之前身,渐渐地在创立。某一制度之消失,也决不是无端忽然地消失了,它必有流变,早在此项制度消失之前,已有此项制度之后影,渐渐地在变质。”制度既有传承,又有创新。都城制度不断演变又相对固定的特点,具体表现就是制度有其阶段性。
第三,先秦都城制度从多元到一统。
中华文明就是多元起源共同发展并最终融合在一体的。早期都城制度的发展也具有这样的特点,是从多元到一统的过程。
20世纪80年代前后,苏秉琦先生将国家产生之前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划分为六大区,各区之间在文化内涵、发展道路和源流方面都存在差异,之后学界普遍认为中国文明从“满天星斗”到多元一体。早期国家的都城制度也应该与文明起源相适应,是从多元到一统的过程。“多元”具体表现为都城制度的区域性,然而本书中涉及夏商时期都城的样本量较少,因此,都城制度的区域性并不明显;到春秋战国时期趋向“一统”,都城制度的区域性就更不明显了。
《先秦都城制度研究》
潘明娟 著
本书着力研究先秦都城制度的实证案例,剖析了都城选址制度中的择中立都观念,包括畿服制与择中立都、天下之中概念的演变与混同;讨论了营建制度中的重要问题,如都城的规模等级、先秦都城的城郭制及城郭形态、先秦都城功能分区尤其是宫庙分离的阶段以及都城轴线等问题;指出学界关注不多的都城名实关系包括政权名称与都城名称一致、同地异名、同名异地问题等。通过上述研究,肯定先秦时期存在都城制度,进而讨论都城制度的发展阶段及形成原因。潘明娟,女,1971年生,河北石家庄人,历史学博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城市地理、灾害史。已出版《先秦多都并存制度研究》《周秦时期关中城市体系研究》《汉唐关中自然灾害的政府应对策略研究》等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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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姚成浩
发布人:张旖轩
审核人:王斌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