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4日6时45分许,一辆小型新能源货车在大丽高速公路大理往丽江方向K56+7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处理事故的民警现场发现该车存在超载行驶的嫌疑,经调查确认了该车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李某某罚款人民币贰
载货超过核载质量上路行驶
属严重违法行为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极易造成车辆侧翻、追尾等交通事故
5月4日6时45分许,一辆小型新能源货车在大丽高速公路大理往丽江方向K56+7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处理事故的民警现场发现该车存在超载行驶的嫌疑,经调查确认了该车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李某某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
在此次事故中,驾驶人李某某不仅造成了车辆损坏和货物损失,还因其超载的违法行为受到了交警部门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会导致车辆负荷增大,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和行车稳定性,易引发爆胎、制动失效等意外,从而导致事故发生,轻则车货损失,重则车毁人亡。请广大货车驾驶人吸取教训,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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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金耀玲
来源:大理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