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学研究之光照亮全民健康之路——专访《健康法的精神》作者刘炫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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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健康中国2030”战略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协同推进的深化阶段,全民健康需求正经历从“保基本”向“提品质”的深刻转型。面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多元化健康权益矛盾凸显等现实挑战,法治正成为破题关键,为构筑全民健康屏障提供系

原创 张志然 民主与法制周刊

在“健康中国2030”战略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协同推进的深化阶段,全民健康需求正经历从“保基本”向“提品质”的深刻转型。面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多元化健康权益矛盾凸显等现实挑战,法治正成为破题关键,为构筑全民健康屏障提供系统性支撑。

2023年12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助理兼经济法与社会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刘炫麟撰写的《健康法的精神》一书,正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作为我国健康法学领域的学术领军者,刘炫麟多年来深耕这一新兴交叉领域——卫生健康法学的理论研究,构建起独具中国特色的学科理论体系。《健康法的精神》立足时代需求,创新性构建起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研究框架,又紧扣“健康中国”战略对制度创新的迫切需求,以学术智慧回应时代之问,为健康治理现代化提供智识支撑。

刘炫麟老师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怎样的健康法世界?让我们翻开《健康法的精神》一书,一探究竟。

“十年磨一剑”

《健康法的精神》是刘炫麟从事健康法研究十余年来独立撰写完成的一本专著,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成果,他既骄傲又忐忑。

刘炫麟表示,撰写这样一本著作的想法由来已久,但近些年来卫生健康法的理论探索不断发展,法律制定、修改和完善不断加快,卫生健康新的事物、现象不断涌现,出版时机一直未能成熟。

在两年多的写作过程中,他搜集了数十年来大量的司法案例和新闻报道,多次整理完善写作思路,边撰写边思考,最终形成了首部以健康法命名的学术著作。

刘炫麟系统梳理了其多年学术研究成果,并对卫生健康法学界长期争议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开创性回应。该书突破传统研究范式,围绕健康法的法律渊源、基本原则、逻辑起点、研究重心及学科体系等核心命题展开体系化论证,创新性运用系统化与类型化双重视角,选取医疗行为法律适用、医患关系法律定性及医疗数据权属等典型案例展开深度解析,将抽象法学理论与具体司法实践深度衔接。

《健康法的精神》一书,涵括健康法总论、医事法、公共卫生法、健康产品法、健康保障法五个部分,每部分撷取理论与实务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内容进行探讨和论述,通过以核心词带思考的方式,夹叙夹议,兼顾理论与实务,回顾已有的健康法议题,对新技术条件下产生的健康法律疑难问题进行了阐释和回应。

刘炫麟介绍,本书按照医事法、公共卫生法、健康产品法和健康保障法的顺序排列,主要是基于以下逻辑:医事法主要关注的是个体健康权;公共卫生法主要关注的是公众或集体健康权;健康产品法(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产品等法律)属于实现个人健康权和公众健康权的物质保障,也可以说是物质基础和重要方法;健康保障法主要解决的是实现健康权谁来买单的重要问题,如筹资和支付的制度安排等,是国家买单还是公民自付,抑或二者兼有。

此外,为提升专业著作的传播效果,刘炫麟在写作中采用了独特的叙事策略。全书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通过鲜活的叙事手法将法律条文与生活场景有机融合,既保持了专业深度又增强了文本的可读性。

搭建卫生健康法研究新阶梯

“我希望通过这本书,不仅能引起社会对健康法的关注,而且有利于学术研究的推进,同时呼吁专家学者对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进行阶段性反思。”刘炫麟表示。

基因编辑等生命科技与健康法的关系、科技创新与受试者权益保护……谈及书中涉及的议题,刘炫麟表示,不同的读者都可以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主题,既有传统的论题,亦有新时代的课题。无论外界如何变化,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保护和利益平衡问题始终是重中之重,也催促法律实现相应的变革。

这位法学专家在谈及创作初心时强调:“我希望能够通过一本学术性和文学性相结合、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专著,为研习健康法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学者提供一定的知识拓展和思考空间,希望大家能在现有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为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法治化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专著出版上市后不久,新修订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正式发布,其中将卫生健康法学纳入了法学二级学科。

在刘炫麟看来,这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需要,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

作为典型的交叉学科,卫生健康法学经过30余年的积淀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学科基础仍显薄弱,发展道路任重道远。刘炫麟特别强调学科发展的前瞻性:“从学科演进规律看,当前‘卫生健康法’的概念框架终将升华为更具包容性的‘健康法’体系。这一学科演进方向具有历史必然性,我对此抱有坚定信心,并期待学界共同迎接这一学科范式转型的重要时刻。”

在学术界,除了卫生健康法教材和专著之外,介于二者之间题材的著作并不多见,如何让读者在较为轻松的氛围下阅读,并获得一定的启迪,是《健康法的精神》这本书写作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刘炫麟在书中特意做了一些“留白”之处,希望可以促使读者们进一步思考,成为学术研究的阶梯。

剖析医美行业深层逻辑

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因资质缺失、虚假宣传、操作不当等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频发。

“大众对美的追求催生了医美行业的繁荣,但行业乱象与司法裁判分歧已不容忽视。”刘炫麟指出,当前医美案件审理中存在两大痛点:一是医美行为性质模糊,传统理论未明确区分其属于“医疗行为”还是“消费行为”;二是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不一,导致类似案件处理结果差异显著。

针对这一难题,刘炫麟在《健康法的精神》中提出了“两步分类法”:第一步,按目的划分性质。将医美行为分为病理性(治疗疾病或功能改善)和非病理性(追求审美需求)。前者应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遵循损害填补原则;后者则属于消费行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步,混合情形从重保护。当治疗与审美目的交织时,他主张优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美机构与消费者之间存在明显信息、技术、经济地位不对称,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又能通过惩罚性赔偿(如‘退一赔三’)倒逼行业合规。”

他认为,当前医美市场乱象的核心在于“医疗属性”与“商业属性”的边界失序。“部分机构以‘医疗’之名规避消保责任,又用‘美容’之实进行过度营销。”分类定性后,非病理性医美机构将明确承担更高标准的告知义务和安全保障责任,虚假宣传、资质造假等行为面临更严苛的法律惩处。司法实践需警惕“以医疗行为之名,行规避消法之实”的倾向。法官应穿透表面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服务性质认定法律责任。

谈及卫生法学的使命,刘炫麟直言,传统理论聚焦“疾病预防”和“诊疗规范”,已难以应对医美、康养、健康大数据等新业态的挑战。“卫生法学研究必须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为‘健康中国’‘法治中国’提供适配的规则体系。”

文/本社记者 张志然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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