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9日,一网友在小红书发帖讨论虐猫行为,另一网友在帖子评论区称:“不是故意的就好,我之前小学的时候带我半岁的小妹捂死了,到现在还过意不去。”
网友说:难道女孩的命就不是命?
小编也没想到会看到这样的评论,愤怒,心酸,还有质疑……
据现代快报消息,5月9日,一网友在小红书发帖讨论虐猫行为,另一网友在帖子评论区称:“不是故意的就好,我之前小学的时候带我半岁的小妹捂死了,到现在还过意不去。”
面对网友的质疑,该网友回复道:是,但不是亲妹。
看到这里,网友直评:杀人犯!
确实,把半岁的小妹捂死了,还说还好是女孩没有让我们家赔偿。
这是什么话!
小编无比愤怒。捂死了小妹,哪怕不是亲生的,那也是活生生的人命,何况她才半岁,她做错了什么!
更无语的是还说还好是女孩!难道女孩的命就不是命!
现在妇女能顶半边天,哪怕她现在成年了,即使当年有重男轻女的现象,但也不应该如此漠视一条生命。
但也有网友提到,人的嫉妒心很可怕。
看该网友的语气,难道也是因为嫉妒心?
又据网传评论截图:
面对网友指其没有一点悔意,该网友表示:人犯错了肯定要找慰藉,人总不能留在过去。
另外,该网友还提到,自己当时还是六岁的小屁孩。
看该网友的回复,好似回忆起一件年少无知做了一件错事,要说悔意是有的,但不多。
可这不是一般的错事,这是杀人!
哪怕自己当时不小心,不是故意的,这也是残忍的剥夺了半岁女婴的生命,不是吗?
但5月10日,发帖网友表示,其已将帖子删除,并将举报相关用户的不当评论。
对此,小红书平台客服回应:“收到举报后,审核人员将审核处理,后续会通知举报人。”
另小红书方面已将该线索上报警方。
对此,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管逸表示:对于一般的不当言论,根据相关规定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构成了犯罪,如“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此,有网友表示,为了吸引眼球啥都能说。
看到这,小编倒希望对方是口嗨博眼球,至少没有无辜的生命因她而消失。
对此,也有网友指出,“还好是女孩”有故意挑起对立之嫌。但杀人得抓,造谣更得抓!
确实,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此事不属实,让她明白什么叫祸从口出!如果此事是真的,让她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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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认真的星空番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