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法典第1158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和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遗赠抚养协议、继承抚养协议。
张军律师。
民法典第1158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和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这个意思就是被继承人可以和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就是继承人之外的个人。如果是继承人之内的,就不叫遗赠抚养协议,叫继承抚养协议。继承抚养协议那点是没有,这是本地市所创造的一个词汇,也是有效的。
继承抚养协议就具有继承性质,也具有抚养的性质,就是附条件的继承。签了这个协议,就是双方之间的法律了,双方都要执行这个东西。被抚养人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就会根据遗赠抚养协议享有接受遗赠的权益。
遗赠的权益到底是什么约定的?如果约定的全部继承就全部的继承,约定是部分继承就是部分继承,约定不明比例是认为带有全部继承的性质,也是全部继承。
来源:军哥说法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