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具体地说,今年2月,唐某、吴某在某海底捞门店包间内用餐后,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拍摄视频后又发布在朋友圈,引发了大范围网络传播和社会关注。
近日,一度引发热议的海底捞“小便门”事件的判决下来了。
具体地说,今年2月,唐某、吴某在某海底捞门店包间内用餐后,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拍摄视频后又发布在朋友圈,引发了大范围网络传播和社会关注。
3月12日,海底捞火锅在微博发布道歉声明,称将涉事门店内的餐具全部销毁换新,对整个门店深度消毒,并对事发时到消毒完毕这段时间内用餐的4109单客户全额退还餐费,还给予10倍的现金补偿。
3月14日,企业向行为人起诉,索赔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共计15万元,经营损失、商誉损失共计2300万元及维权开支10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行为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餐具损耗、清洁消毒费13万,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
这个220万,恐怕是国内索赔的数额最大的案例之一了。这种大数字,过去往往我们只能从海外新闻中看到。
例如,2022年7月,美国一名6岁男孩误食一颗纽扣电池,造成消化道永久损伤。家属把商家告上法庭,双方最终以4000万美元达成和解。
又如,2024年,美国某医疗器械公司起诉6名前员工离职后加入韩国某公司,非法使用其商业秘密,构成抄袭。最终法院判决韩国公司及3名前员工成立侵权,赔偿4.52亿美元。
但在国内,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很少能成功实现天价索赔。
一方面,我们的规则整体有利于企业,因为我们这边的资本向来稀缺,且建设往往比破坏更难。
如果个把“刁民”成心搞事,借规则进行天价索赔,很容易把提供就业、税收的企业搞死;万一对象是国有资本,更是涉及国有资产流失。
另一方面,我们这边的法律也要坚持人民性,因此对企业滥用资本、规模优势欺负民众的行为也要进行限制。
除此之外,中国考虑到司法资源的宝贵,为了避免有人通过诉讼获利,引发司法资源滥用,对天价索赔行为也有刻意限制。(《维权为何会被限制》)
而这回,海底捞可以说是钻了个空子,矫枉过正地把所有设备餐具都换了+给4000多名顾客10倍餐费补偿,人为创造出了巨额“损失”,并以此为由进行天价索赔。
背后的目的,显然是杀鸡给猴看,通过巨大威慑来震慑宵小。
考虑到如今的经济环境下,为了保护企业和增长,上方强调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以及互联网对相关行为破坏力的放大效果,这次海底捞算是成功达到了目的。
既然先例已经出现,未来这种行为可能被更多主体效仿。因此,作为个人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在自媒体时代谨言慎行,不要因为追求流量、吸引眼球惹事。
至于评价,老何前两天看到的一个评论很有意思:
如果这俩小瘪三尿的不是大企业的火锅,而是被欺负的同学的嘴巴,那么赔偿数额可能就几千块。
哪怕更过分一些,引发了刑事案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医药费、误工费这类固有损害之外,甚至都不允许主张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
而他们这次能被锤成这样,主要原因还是运气不好,惹的是大资本大企业,而不是因为他们做错了事。
看似是一泡尿高达220万,实际上值钱的是钱,而不是人。
不过,有时候钱也不值钱。比如到了决策失误、职务犯罪领域,钱就又不值钱了……
人到底值不值钱,钱到底值不值钱,看起来有标尺,实际上读标尺的权力,从不在大家的手上……
来源:三法司正道办